人大反腐倡廉交流材料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反腐倡廉建设作为党的建设的重中之重,相继出台了“八项规定”、《反对浪费条例》等一系列具体的反腐倡廉新举措。全国上下各级纪委、监察部门坚持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出发,把反腐倡廉建设与改革发展的形势任务要求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相结合,既强化监督制约,又强化服务融入,坚决惩治和预防腐败,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和谐稳定。但是,当前党风廉政建设仍面临不少新情况新问题,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大批基础设施和工程项目建设,存在着较大的权力寻租空间和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的风险;少数领导干部以权谋私、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仍然存在;少数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无所作为,带领群众发展经济的凝聚力、战斗力较弱;个别基层干部作风不实,创新意识不够强,宗族观念严重,民主法制意识淡薄,享乐主义思想严重,吃喝成风,赌博成性。这些存在的问题,要求我们各级监督部门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共同采取措施加以应对,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人大代表拥有法定监督权,其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不可小觑。人大监督是我国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党风廉政建设监督中起着两个重要作用:一是有“线索源”的作用。人大代表来自群众,分布在社会的各个层面、各个岗位、不同领域,视觉广阔,线索广泛,无论是违法违纪行为,还是权钱交易伎俩都逃不过代表雪亮的眼睛。二是有“智慧源”的作用。人民是智慧源和载体,发挥人民无穷的智慧和极大的创造力,就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就没有攻不破的“险阻”。只要通过代表们的“金睛”,通过群众的举报,就会有信息和证据,就能为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反映真实情况,全文约1444字,请下载后阅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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