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集中学习会上的发言
科学发展观,就是全面、协调和可持续的发展观。它是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情况下,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根据中国实际和改革开放的实践提出来的,切合当代世界发展趋势的一种新的发展观。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胡锦涛总书记在十六届三中全会上说:“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这是20多年改革开放实践的总结,也是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迫切要求。”
全面理解科学发展观的深刻内涵
科学发展观赋予发展更加丰富的内涵。科学发展观突破了过去把发展简单理解为经济增长的局限,强调正确处理经济增长的数量和质量、速度和效益的关系,重视经济、政治和文化的全面发展,重视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重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可持续发展,是人类发展、经济增长、社会进步、环境和谐的系统集成。它改变了从生产和供给的角度来考虑发展问题的思维定势,立足于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目的,顺应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的发展趋势,从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出发来思考和认识发展问题。这是一个根本性转变。
科学发展观具有鲜明的特点。一是全面性。它把“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作为发展的总体目标,强调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整体推进,体现了社会主义社会全面发展、全面进步的要求。二是协调性。它把整个社会作为一个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完整系统,强调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推进经济、政治、文化协调发展。三是可持续性。它把实现可持续发展作为发展的基本准则,强调生态环境得到改善,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从而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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