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健康扶贫工作整改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确保健康扶贫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针对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印发的关于《落实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的通知,存在的落实扶贫政策不到位不及时的问题,致使部分贫困户患者未能及时享受健康扶贫政策,为进一步有效落实工作方案,确贫困群众健康利益,结合本单位工作中存在问题,特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市卫生建康委要求严格落实上级健康扶贫工作规定,充分认识卫生计生系统健康扶贫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决策部署上来。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出发点,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符合规定的住院费用和门诊特殊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分别达到90%、80%、“先诊疗后付费”政策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履约情况等工作。
二、 整改措施
(一) 加强组织领导, 确保健康扶贫工作有效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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