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关于加强警示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设的意见(1)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设,建立完善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引导长效机制,切实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1.总体要求。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构建警示教育体系为抓手,以打造“为民务实清廉”的干部队伍为重点,充分发挥纪律审查的治本功能,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形式,健全教育制度,落实教育责任,以科学化、常态化、制度化的警示教育,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巩固压倒性的态势,推动全面从治党向纵深发展,努力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2.基本原则。坚持统筹谋划,把警示教育工作贯穿于反腐倡廉工作的各个环节,贯穿于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全过程,全面部署,协调推进。坚持按需施教,根据不同教育对象的特点和需求,因人施教,分层分岗施教,既扩大教育覆盖面,抓好广大党员干部的教育,又突出重点,抓好重要环节、关键岗位人员的教育。坚持贴近实际,经常性组织开展各类警示教育活动,使教育入情入理、入脑入心。坚持完善制度,按照思想教育与工作管理相结合、道德修养与行为规范相结合、自我约束与组织监督相结合的要求,构建充分发挥教育说服力和制度约束力整体功效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机制,提升教育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二、明确教育目标,丰富教育内容
3.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信念,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和正确方向。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开展世情国情党情教育,深刻认识肩负的历史使命,增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坚定信心。
4.加强党纪党规教育。开展廉洁从政行为规范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始终做到廉洁奉公、不以权谋私。开展党内民主和监督制度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准确把握党内民主和监督的基本要求,带头发扬民主,自觉接受监督。开展党纪政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要求党员干部熟知相关内容,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开展制度意识教育,帮助党员干部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观念,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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