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局常态化廉政警示教育制度(1)
各党委、总支、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扎实落实工委(区委)巡察整改意见,推进廉政警示教育制度化、常态化,持续深化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经研究,制定常态化廉政警示教育制度如下:
一、建立违纪案例党员大会通报制度。坚持对违纪案例进行实名书面通报的同时,各党委、总支、支部要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定期通报本支部、本单位党员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要针对出现的违法违纪案件以案释纪,举一反三,剖析危害,用“身边事、身边人”警示教育全体党员,达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促岗位廉政目的。各支部、各单位在召开违纪案例党员大会通报会时,要书面邀请局纪委派员参加,会议召开情况要存档备案。
二、建立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常态化制度。在全局持续开展以“谈思想、谈作风、谈效能、谈廉洁”为主要内容的“四谈”活动,落实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局各党政成员、各科室、各单位要按照“全覆盖、真交流、有实效”的原则,在年初制定详细的“四谈”活动计划安排,要结合单位实际将涉及工程建设以及审批服务、行业监管、执法服务等易出现问题的关键岗位和人员纳入“四谈”清单,切实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要做到应谈尽谈,原则上每年轮谈一遍。谈话要记录完整,每季度报局纪委办存档备案,局作风建设领导小组每年度要对“四谈”制度的执行与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三、建立动态化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制度。每个工作人员要结合自己所在岗位的工作职能,开展岗位廉政风险点和岗位廉政隐患自查活动,针对查出的廉政风险点和岗位廉政隐患,制定廉政防范措施,建立廉政风险防控表和业务流程防控图等风险防控机制,形成台账,装订成册,每两年自查一次。每年度有人员和岗位变动的,要及时组织新上岗人员进行补查,形成动态风险防控机制,将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纳入廉政承诺制度,出现问题按有关规定予以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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