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
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和要求,根据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印发<XX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的通知》(君办〔2018〕12号)精神,为全力做好法治宣传教育、社区矫正、律师监管、人民调解各项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现就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的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打造洞庭生态明珠,建设现代滨江新区”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实施步骤
(一)精心组织部署。切实履行司法行政工作职责,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召开班子会议进行专题研究,结合实际精心制定工作方案。3月中旬,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宣传动员,传达各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部署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行动。
(二)营造浓厚氛围。组织编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资料,充分利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的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扫黑除恶宣传标语。采取设立大型宣传牌、出动宣传车、开辟固定宣传栏、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现场集中宣传等形式,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做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同时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功能,结合“七五”普法规划实施,广泛宣传宪法、刑法、社会治安方面的法规以及与扫黑除恶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
(三)形成工作合力。结合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主动承担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对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强化重点领域、特殊群体的安全监管,明确政策法律界限,统一执法思想,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执法合力。建立健全线索发现移交机制,将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阅读全部图文内容,您需要先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