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
各区县,开发区扫黑办(综治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
按照xx政法委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培训会精神和省综治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x综治办字[XXXX]15号)要求,现就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知如下近期重点工作任务:
1、开展法律政策指导。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分级分类培训,指导政法机关和广大政法干警吃透中央精神,把握好法律政策界限,提高依法办案的能力水平,确保专项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2、实行挂牌督办和异地交叉办案。对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恶劣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市扫黑办将依法采取挂牌督办上提一级、异地用警等措施,以排除干扰,对“保护伞”涉案人员层级高、范围广,办案干扰多、阻力大的区县(开发区),由市区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异地交叉办案。
3、加强跟踪督导和重点整治。针对专项斗争中发现的重点地区、行业、领域的管理漏洞,加强跟踪督导和重点整治,充分挥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监管完善制度机制
4、严格村“两委”换届资格审查工作。各区县(开发区)在村“两委”换届工作中严格资格审查,由组织部门会同民政,纪检监察、公检法等相关单位建立候选人联审机制,一个一个“过筛子”,核实身份背景、有无前科劣迹、是否涉黑涉恶等情况,把不符合条件的人坚决挡在门外
5、大力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各区县(开发区)党委要加大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力度,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对村党组织书记政治素质差、领导能力弱,面对歪风邪气不讲正气、软弱无力的,该调整的调整、该撤换的撒换。对一些情况复杂、工作难度大的村,由区县委(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带头联系,区县街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分片包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沉在村里抓实抓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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