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公安机关扫黑除恶、农村治保组织建设、城区防控体系建设等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一、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暴露出来的问题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国各地公安民警因“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被追究问责,看似偶然,实则必然。反映出公安队伍存在如下问题:
一是理想信念不坚定,被涉黑涉恶分子拉拢利用。有的放松警惕,总认为犯错的都是领导干部,自己无职无权,没有犯错的机会;有的滥用职权,该调查的不调查,该打击的不打击,甚至滥用强制措施;有的收受贿赂,违背了为人民服务的初心,与涉黑涉恶分子沆瀣一气;有的通风报信,成为违法犯罪分子的包庇者、纵容者、袒护者。理想信念缺失,在追名逐利的路途上失了初心。
二是执法不规范,多年前办理的案件被重新定性。不能做到常态化剖析,有些案件性质已经发生变化不能敏锐感知。如20xx年到20xx年间,某乡镇城管执法队多次打伤违反街道管理的商贩,每次都由有关领导或部门出面调解。在扫黑除恶中,该城管执法队部分人员被作为涉恶犯罪处理,少数民警被问责后认为执纪过严。但仔细分析后发现,这些个案的发生具有连续性、经常性,案件性质已经发生变化,但民警严格规范执法的自觉没有跟上,内部的监督机制也有待完善。
三是情感受波动,接办案件存在畏难情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掉了一大批涉黑涉恶犯罪团伙,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回应了人民群众的新期待。但同时也应看到,一批民警因涉嫌充当“保护伞”被追究问责,导致部分民警思想上存在畏难情绪,有的畏畏缩缩,担心自己会成为被执纪问责的对象;有的办事拖拉,执行力不强;有的相互观望,担当不够;有的干脆以能力不足为借口,不参与案件办理。这样的不良风气严重影响了公安队伍的战斗力,不利于公安工作的良性发展。
(二)工作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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