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创建项目工作方案
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单元,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为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全面提高新时代党支部建设质量,根据《XX县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创建项目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际,现就深入推进教育系统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创建项目,提出如下方案。
一、目标要求
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把党支部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以及《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教育部党组印发〈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区、市、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补齐短板,扎实推进教育系统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一个一个支部提升、一个一个阵地巩固,全面提升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
二、创建内容
在全面准确掌握实情、合理确定创建目标的基础上,分类精准细化创建任务。
(一)对照基本要求、抓基础巩固,创建“达标党支部”。
1、规范基本设置。上级党组织每年对下级党组织设置情况和换届情况进行1次摸底排查,做到设置规范、清除及时、换届及时。
(1)合理设置党支部。适应教育改革发展需要,加大党组织组建力度,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学校,都要单独建立党组织。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学校或偏远地区的学校(教学点),可就近就便与其他学校建立联合党组织。暂时没有党员的学校,也要通过调剂或聘任党员教师、选派党建指导员等措施,推动尽快建立党组织。党支部党员人数发生变动后,要依据有关规定程序,及时调整党员人数超出或明显低于有关规定的“大支部”或“小总支”。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同步更新。
(2)调整撤销党支部。对所属党员人数较少、人员流动大的党支部,上级党组织要给予跟踪监控。对因党员人数或者所在单位等发生变化,不再符合设立条件的党支部,上级党组织要及时予以调整或者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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