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及实施方案相关情况
市政府新闻办今天举行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市农业农村委主任张国坤介绍了新出台的《上海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上海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2018-2022年)》。市农业农村委副主任冯志勇、叶军平、王国忠、黎而力出席发布会,共同回答记者提问。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大局,深刻把握现代化建设规律和城乡关系变化特征,顺应亿万农民对美好生活的期待,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在我国“三农”发展进程中具有划时代的里程碑意义。20XX年中央一号文件,对我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了系统的全面的部署,是开创新时代“三农”工作新局面的纲领性文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事关上海现代化建设全局。今年3月,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出台了《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委发〔2018〕7号),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定目标、定方向、定任务、定政策,确立起上海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四梁八柱”。11月23日,上海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上海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上海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2018-2022年)》,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上海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强村、富民、美环境,做实做好乡村振兴这篇大文章,加快打造具有江南水乡特征和大都市郊区特色的上海农业农村新风貌。
今年以来,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部署,上海加强具体协调,抓好贯彻落实。重点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抓规划编制与落地。
一是战略规划。市发改委、市农委牵头编制的《上海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上海市乡村振兴实施方案(2018-2022年)》已经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二是村庄规划。重点解决村庄空间布局散、规模小、风貌不协调问题。8月下旬,《村庄规划编制导则》和《郊野乡村风貌规划设计导则》已完成,明确分阶段、有重点地落实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到20XX年实现全覆盖。三是农业布局规划。完成粮食生产功能区、蔬菜生产保护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三区”划定,做到规划既落图、又落地,全面纳入国土“大机”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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