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健全扫黑除恶长效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
按照市扫黑办《关于健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治、建”长效机制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落实省委和市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边打边治边建的部署要求,推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现结合我市交通运输系统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领导负责制度
交通运输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由各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负责,其他各班子成员按照工作分工,对自身所分管的行业具体负责。同时要建立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该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重点领域强力推进制度
为进一步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各职能部门结合自身工作特点主动承担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全面排查本行业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
1.在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及垄断工程材料供应的黑恶势力:
2在交通工程项目征地、租地、拆迁及建设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3.在道路水路运输和物流快递行业中采取打、砸运输工具以及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手段破坏运输秩序的黑恶势力
4.采取暴力、胁迫、恐吓等手段非法垄断、控制道路水路运输及物流快递行业的黑恶势力:
5.在客运站、码头、货运站、公路服务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取保护费的行霸、市霸等黑恶势力;
6.暴力冲卡逃避高速公路通行费或有组织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的黑恶势力;
7.胁迫、煽动出租汽车、客运班车、货车司机罢驶或围堵政府机关的黑恶势力:
8.胁迫司机驾驶严重超员超速大客车、“营转非” 大客车从事非法营运和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等严重危及道路运输安全的黑恶势力;
9.交通运输领域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公职入员。
三、宣传工作制度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宣传工作的要求,持续开展宣传活动,积极营造浓厚舆论宣传氛围。
1.持续宣传。各单位要按照宣传工作要求,制作宣传版面、悬挂横幅。不定期进行更新更换,确保长久的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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