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组织争先创优活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各级关于开展基层党组织争先创优活动的指示精神,增强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经县委研究决定,从20XX年至2022年在全县下属各基层党组织开展基层党组织争先创优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总体要求,以基层党组织争先创优为抓手,持续推进基层党组织分级分类管理,使先进基层党组织示范引领、普通基层党组织奋力赶超、落后基层党组织加压前进,逐步完成村(社区)、机关、“两新”组织等各领域基层党组织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促进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助力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推动全县经济发展高质量和党的建设高质量。
二、目标任务
根据村(社区)、机关、“两新”组织基层党组织争先创优评定标准(见附件1、2、3),对全县各领域基层党组织按照优秀党支部、良好党支部、一般党支部、软弱涣散支部四个等级从高到低进行评星定级,促使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创先争星、晋位升级。按照现有党支部数量,每年优秀党支部的评选比例不超过党支部的7%,良好党支部评选比例为10%左右,一般支部及以下评选的比例不低于10%。
三、实施步骤
首先,基层党组织自查申报。年初,各基层党组织对照评定标准先行进行创建。每年6月、12月对照标准进行自查打分,通过党支部自评、党员群众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填写《XX县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争先创优申报表》(见附件4),向乡镇(街道)党(工)委提出创建星级的申请。
其次,乡镇(街道)党(工)委初步评定。党(工)委根据基层党组织的申报情况,对照评定标准细则,采取听取汇报、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实地查看、调查核实等方法,评定良好档次以下党组织,评审优秀档次党组织;利用报刊、公众号组织不低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县委组织部。
最后,公示命名。待县委组织部下发基层党组织等级命名文件后,组织相关单位挂牌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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