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无三百工作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署要求,切实做好维护稳定工作,为政府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社会治安环境,按照统一部署,决定从现在起到年底在全镇织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动态排查全面化解攻坚行动,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以综治维稳领导责任制为牵引,聚焦定“全年考虑、全域摸排、全面攻坚、全员责任”的总要求,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健全工作机制、明晰工作责任、硬化追责手段,推动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全面提升排查质量和化解实效,创建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二、任务目标
各村要通过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动态排查全面化解攻坚行动”,实现对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的全面掌控,把各种不稳定因素化解在萌芽、吸附当地、处置在基层、稳控在源头,力争实现矛盾纠纷排查率、化解率、高危人管控率三个100%。 确保不发生因矛盾纠纷引发集体进京上访和重大群体性事件,确保不发生影响恶劣的重大“民转刑”案件和极端恶性事件,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和严重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确保不发生有害信息大面积传播和與情恶性炒作。
三、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规范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流程
各村要围绕“九类”突出矛盾(涉军问题、非法集资、民间借贷、征地拆迁、劳动社保、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医患纠纷、环境污染)和“五类高风险人员”(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性格偏执、有极端暴力倾向的人员)开展排查化解工作。工作中要进一步规范排查化解工作流程,履行工作职责。
1.由村党支部、村委会组织网格员、治保会、调委会人员组织实施。重点排查辖区婚姻家庭、邻里关系、人身损害、民间借贷、民族宗教等引发的矛盾纠纷,件件登记在案,及时就地化解,化解成功的及时销号:对不能及时化解的,立即上报镇综治办。
2.由镇党委、政府组织领导,乡镇综治办协调信访、公安、法庭、司法、民政等相关部门重点排查辖区信访问题、土地承包经营、征地拆迁、惠民政策落实、民族宗教等引发的矛盾纠纷;及时就地化解村委会上报的、本级排查的、上级交办的矛盾纠纷,化解成功的,及时销号:暂时不能化解的,明确期限,落实责任:超出职责权限范围的,及时上报县综治办。
3.村委会每周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协调会议,形成会议纪要逐级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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