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安全生产大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深化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XX市深化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精神,巩固深化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成果,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学习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隐患就是事故、发现就要处理”意识,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推动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及时排查整治消除问题隐患,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建设美丽幸福新灵寿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深化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进一步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党委、政府和部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要求以及领导包联、“一个台账、四个清单”、暗查暗访、追责问责工作制度,建立健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及时排查整改各类风险隐患,确保20XX年全县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为2020 年实现安全生产整体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打下坚实基础。
三、排查整治重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XX省安全生产条例》、《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XX省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实施意见》、《XX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XX省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以及上级党委、政府有关要求,全面排查整治党委、政府和部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以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政执法、督导检查、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责任追究等10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隐患。
(一)党委安全生产领导责任落实
1.县委常委会每半年至少研究1次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各乡(镇)党委每月至少研究1次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2.县委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带队调研1次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各乡(镇)党委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带队调研1次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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