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国管节能〔X〕x号)、《X省市、县(市、区)行政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X机事发〔X〕x号)、《X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施方案》(X分类办〔X〕x号)和《X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施方案》(X分类办〔X〕4号)文件精神和省、市有关垃圾分类工作精神,认真做好垃圾分类和处置,积极发挥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示范引领和率先垂范的导向作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依据垃圾分类工作有关法规政策,围绕“活力品质幸福X”,建立生活垃圾综合管理体系,推动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积极发挥党政机关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城市精神文明与生态环境建设。
二、实施范围
各科室(中心)。
三、目标任务
X年底前,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率先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现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面达80%以上;X年底前实现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面达90%以上;20XX年底前实现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全覆盖。
四、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X年X月—X月)
1.召开工作部署会。在X月底之前召开我局工作部署动员会,开展垃圾分类业务知识培训,并对各阶段的工作开展部署。层层发动,动员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行动。
2.成立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科室、责任人和具体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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