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基层公共服务(一门式)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全面小康决胜年行动的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小康决胜年行动方案〉的通知》(X办〔2020〕X号)要求,尽快补齐短板弱项,确保如期完成决胜全面小康各项目标任务,现就推动基层公共服务(一门式)全覆盖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依托村(社区)综合服务平台设立便民服务中心,实现所有村(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均能提供“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20XX年4月20日前完成乡镇(街道)服务事项清单梳理及引用,5月15日前需完成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填报工作,5月底前完成“一次办结”服务平台业务办理培训工作,6月初完成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并开展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事项办件数据上报工作,6月底前全县乡镇(街道)、村(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均能提供“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建成基层综合服务平台。推进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对个别村(社区)综合服务平台明显满足不了服务功能需求的,按照“办公面积最小化、服务面积最大化”原则进行原址改扩建;县银都集团要抓紧完成村级综合服务平台的验收和资产归集工作,对综合服务平台没有办理产权证的,按照有关要求稳妥解决产权问题;对综合服务平台水、电、路、网等配套设施没有到位的,抓紧完成配套建设。县财政要尽快明确相关项目建设财政奖补标准。每个综合服务平台建有“一站式”服务中心,设置“一门式”服务窗口,坚决防止贪大图洋、大拆大建、机关化衙门化倾向。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社区)组织活动场所挂牌工作的通知》(X组〔2019〕X号)要求,规范村(社区)组织活动场所挂牌工作,切实解决“挂牌过多过滥”等突出问题。(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科工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县司法局、县银都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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