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关于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方案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为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发〔2018〕1号)和省、市、县各级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工作部署和文件精神,结合路口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镇工作重中之重。紧紧围绕县委“强南富北、民生立县、挺进五强”发展主线,加快建设“两个中心”,奋力争当富北排头兵,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切实强化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二、组织领导
成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吴昊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杨志仁任第一副组长,其他党政领导任副组长,各村(社区)和相关站办所为成员单位,由分管农业工作的副镇长杨进昌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农业发展办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按照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要求,落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责任制,明确各村(社区)、各单位每年要向党委政府报告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进展情况。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要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核心任务和主要职责来抓,充分发挥党组织在乡村振兴战略中的战斗堡垒作用。
三、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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