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幼儿园标准化校园警务室建设实施方案
为规范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治安保卫工作,建立健全校园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有效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根据xx省《印发<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x教规范〔20xx〕x号)的文件精神。区教育局决定在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标准化校园警务室建设活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维护学校、幼儿园及周边秩序,严厉打击侵害师生人身、财产犯罪活动,综合整治学校、幼儿园及周边秩序,严防各类涉校案件发生,全面落实校园标准化警务室建设,逐项落实学校、幼儿园人防、物防、技防等安全防范措施,建立健全安全保卫长效机制,增强师生安全感,为学校、幼儿园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确保各项教育教学活动正常进行。
二、工作目标
通过进一步加强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警务室建设,完善校园内部保卫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加强综合治理,建立维护学校及周边安全的长效机制,使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秩序明显好转,校园及周边交通秩序明显改善,师生安全感明显增强,校园安防长效机制得以进一步完善,为全体师生创建一个安全和谐的工作、学习环境,使校园真正成为“让家长放心、让学生静心、让教师安心”的乐园。
三、校园警务室建设标准及规划
1、警务室办公场所设置:校园标准化警务室要有专门办公场所,统一外观标志标识,与法治副校长联系,区直学校、初中、中心小学(含有条件的完小、教学点、幼儿园)统一设立“校园警务室”,无条件的完小、教学点要设立报警点。警务室统一颜色、统一制度、统一标准、统一管理。警务室外观、内务标识参照公安警务室标准设计。
2、警务室人员配备标准:学校保安员推行“保安公司派驻,教育部门管理”的专职安保队伍管理模式,年龄一般在50岁以内,身体健康,反应敏捷,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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