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守好国有企业意识形态“责任田”(集团公司)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并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也是我们党加强意识形态建设的重要阵地。坚决落实国有企业意识形态责任制,不仅关系到企业自身的改革发展,更关系到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
XX省出版集团作为国有文化企业,深刻认识到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责任扛在肩上,全力守好意识形态“责任田”,促进集团公司稳健、创新、优质发展。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要求。深刻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形势、任务、原则、目标、责任等,深化贯彻《关于推动国有文化企业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转化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转化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理念思路、举措办法。
牢牢把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国有企业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努力健全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共同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格局,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要紧紧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大力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更好地构筑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
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意识形态工作本质上是做人的工作,能否真正起到统一思想、凝聚人心的作用是衡量意识形态工作成败的最重要标准。做好国有企业意识形态工作,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深入基层访民情、听民意、解民忧、暖民心,把企业发展愿景与全体职工共同愿景相结合,尤其要引导各级干部职工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传播者和践行者,积极搭建融入互联网的宣传阵地,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推动新时代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政治引领力和价值凝聚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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