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办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管理经验交流
财政扶贫资金是贫困群众的救命钱,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且具有政策专、数量多、投资小、内容散等特点,监管点多面广,如何提高扶贫项目资金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xx县扶贫办进行了有益探索。
一、着力长效监管,扎紧项目资金管理制度“笼子”。
一是坚持项目建设程序。完善项目库储备、申报、审批运行机制,实行财政专项扶贫项目“村申请、乡(镇)审核、县审批、市备案”的管理程序,建立年度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库,上级主管部门下达专项资金以后,再按照资金整合的要求,对申报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内容规模等进行确认,编制项目建设方案,审批后予以实施。二是严格执行招标采购。除雨露计划、“一户一策”等直接补助到户的资金外,其它项目全部纳入招投标和政府采购范围。对采购限额、采购方式的选择和执行等作出了具体规定。纳入统筹范围的财政资金项目建设类均由乡镇人民政府担任项目法人,执行政府采购程序,不属于农村集体三资交易范围。三是强化资金绩效管理。出台《xx县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评办法(试行)》,制定4类xx条考评细则,实行百分制量化打分,重点考评扶贫项目开工率、完工率、资金拨付率、项目资金公示公开等内容,县政府每年从财政扶贫资金中专项安排绩效考评奖励资金200万元,用于奖励考评结果为先进的乡镇,奖励资金用于精准扶贫项目。
二、着力从严从紧,建立健全立体化监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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