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资金使用及管理的建议精选
近日,**县在对全县行业扶贫资金管理、项目建设运行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中,发现存在截留挪用扶贫资金、农民合作社不设账或设假账等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并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规范和完善。
存在的问题
(一)截留挪用项目资金,账务核算欠规范。有些单位或个人挪用或截留扶贫资金,将项目资金拨入农民合作社账户后,借作他用,或代开发票截留部分扶贫资金,有的项目付款程序不合规,记账、对账不及时,甚至已经完工仍未拨付工程款。农民合作社会计核算不真实,公款私存问题普遍,有的将扶贫资金直接从村集体或合作社转到村支书或村会计个人账户,资金公私混用,会计核算不真实、不规范。
(二)项目管理薄弱,影响效益发挥。部分项目缺乏可行性研究,未进行招投标、未签订施工合同,施工内容与方案规定内容不符,项目已验收但存在施工漏项;有些创业培训、支持农业发展等项目存在考勤表、帮扶协议代签现象,真实性难以保证;个别项目存在“一投了之”的情况,某环境整治项目仅在村外铺设一段污水管道,未入村联户,项目形同虚设,不能发挥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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