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肃党内组织生活规范“三会一课”制度落实的通知
各党总支,支部:
“三会一课”是党组织生活的基本形式,是党的基层组织必须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认真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对于健全党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严肃党内组织生活,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有关规定,现就规范“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
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无论职务高低,都要率先垂范,自觉服从安排,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所在单位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党员领导干部在参加支部“三会一课”时,要积极发言,引导党员畅所欲言,会议结束时要作简要点评。各党支部书记作为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具体组织者、实施者,要切实履行好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召集支部党员干部参加支部各项活动,合理安排活动时间,确保让所有党员都能正常参加支部活动,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的做法,保证“三会一课”制度落到实处。
二、严格“三会一课”召开程序
“三会一课”制度由党支部全面负责,按会议形式的不同分别由党支部书记、党小组组长、支委会负责召集。
(一)党员大会。党员大会由支委会召集,每季度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会前准备工作主要包括:
1.召开支委会,讨论和通过党员大会的议题、日程和时间安排。
2.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将拟召开党员大会的时间、地点和议题,于会议召开前三天书面报告上级党(工)委。
3.组织委员在会议前一天将会议时间、地点、议题等内容通知到党员本人(包括组织关系在本支部的流动党员),并将会议通知结果和预计到会情况报告党支部。
4.支部党员大会由全体党员参加,根据内容需要,可以吸收非党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参加。
5.党支部将会议所需资料、数据等准备就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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