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倡廉党课讲稿
十八大以来,新一届党中央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明确提出对腐败行为零容忍、全覆盖、无禁区,强调要坚决打赢这场输不起的战斗,充分展示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和必胜信心。特别是十八届四中全会对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法治观念、扎实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提出了更加明确的要求。今天,结合增强法治观念、加强廉政建设等内容,我在此和大家一起学习、探讨。
一、我国古代铁律防“腐”
我国有着五千多年的文明史,其中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都把“廉”作为传统道德的核心,形成了一个基本完整的道德体系。同时,在以“廉”思想为内核的社会发展进程中,产生了大量的“廉”论,各个朝代都设立了类似今天“监察”与“反贪”的机构,出台了种种奖廉罚贪措施,涌现了许多政绩卓著的明君和清廉守正、严于执法的清官廉吏,产生了许多廉事、廉诗、廉文等。这些历史事实、名人典故的汇总与集合,就构成了我国历史上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廉政文化体系。
当然,古代中国不仅倡导“廉政”教育,更注重用严刑酷法惩治贪腐行为,这也是我国古代封建王朝反腐的主要办法。如秦律规定贪污与“盗”同罪;唐律规定对收受钱财而枉法者“加役流”;宋律除重申唐律对贪污行为的规定外,对犯赃官员实行“连坐制”,即因他人犯罪而使与犯罪者有一定关系的人连带受刑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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