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情况的督查报告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中央和国家机关督查检查考核计划〉的通知》要求,按照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统一部署,20XX年10月21日至24日,以农业农村部党组成员吴宏耀为组长的第二督查组,赴河南省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督查。此次督查目的,主要是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听取意见和建议。期间,督查组前往郑州市郑东新区、濮阳市濮阳县和华龙区实地调研了3个乡镇、3个村。10月24日上午,督查组召开座谈会,就督查情况反馈意见。
一、河南省积极作为,改革工作扎实到位
总体看,河南省委、省政府重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积极贯彻中央精神,思路清晰,措施到位,成效也比较明显。
(一)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在工作机制方面,明确了由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全省改革工作,市、县、乡按照要求建立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体制。督查组所到的濮阳市华龙区把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作为“书记工程”,形成“书记抓、抓书记”的工作格局。在改革工作推进方面,20XX年以来,全省累计召开了4次推进会、部署会、现场会,明确改革任务、传导改革压力;建立月通报制度,直接报送省委副书记、主管副省长,发送市县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促进各地重视改革并抓好落实。
(二)政策文件出台及时。20XX年,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每年将该项工作列入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年度工作要点。20XX年,农业农村部批复《河南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省试点方案》后,迅速对全省改革作出整体部署,明确重点任务、时间节点和推进措施。前三批试点市县也都出台了实施方案,方案内容全面细致,具有较强的操作性。从座谈情况看,新县聚焦关键环节和难点问题,出台了针对改革不同环节的十余份指导意见和办法,形成了较为完备的政策体系。
(三)宣传培训发动基本到位。全省动员、培训达3300余场次,累计培训28万人次,培养了一大批改革操盘手。这些同志在实践中较好地把握了改革的方向,守住了改革的底线。同时,组织编印改革资料汇编、清产核资百问百答等材料,解读政策及操作规范简单明了,让基层干部明白“为什么改、怎么改、改了以后怎么办”,赢得群众认同。
(阅读全部图文内容,您需要先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