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兽医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白族自治州畜牧兽医局为州人民政府行使畜牧兽医行政管理职能,归口**州农业局管理的副县级行政机构。
一、主要职能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畜牧业的法律法规。 (二)研究制定本地区发展畜牧业的政策措施。 (三)编制本地区畜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本地区畜牧科技的推广普及工作。 (五)负责本地区的饲料管理、种畜禽管理、遗传资源保护、天然草场保护工作。 (六)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动物卫生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划计划。 (七)拟定全州重大动物疫病防治规划和计划。 (八)监督和管理动物防疫、检疫工作。 (九)负责兽医医政、兽药药政、动物产品和兽药安全管理工作。 (十)完成州委、州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工作。 (十一)建立重大动物疫病应急机制。
二、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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