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国企机构编制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发展战略需要,加强机构编制管控工作,规范机构编制管理程序与流程,推进企业精细化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本级和集团公司所属各公司及其所属各子、分公司。
第三条 机构编制管理的主要任务:紧紧围绕集团公司发展战略与规划,积极推进机构编制改革,科学设计组织架构,优化组织结构,合理有效配置资源,理顺职责关系,建立决策科学、权责一致、分工合理、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组织管理体系。
第四条 机构编制管理遵循的原则:
统一管理,分类管控;
精简、效能、科学、创新;
有利于战略的实施与目标的实现;
与企业定位相适应,与产业特点和商业模式相适应,与信息化、智能化管理相适应。
第五条 按照股份公司对全系统组织架构的要求,严格执行三级法人组织架构。各级机构设置实行统一管控、归口管理;对编制定员实行总量控制、分级管理。
第二章 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及职责
第六条 集团公司发展规划部为集团公司机构编制归口管理部门,集团公司所属二级公司应明确专门部门归口管理本单位机构编制工作。
第七条 集团公司机构编制管理主要职责:
贯彻股份公司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制定集团公司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和办法;
负责所属子、分公司设立、变更、重组的申报,并按股份公司批复组织实施;负责所属子、分公司撤销的审批;
负责集团公司机关部门设置和编制定员核定与管理,负责直管区域经营机构、指挥部、项目部、办事处设立及编制定员审批与管理;
负责所属子、分公司机关编制定员和领导职数、职位、职名审批与管理。
第八条 集团二级公司机构编制工作主要职责:
贯彻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机构编制管理规定,对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提出建议意见;
负责本企业下设机构的设立、撤并、变更的申报,并按集团公司批复抓好落实;
负责本企业机关部门设置和具体定员分配与管理,负责直管(托管)项目部机构设立和编制定员审批与管理。
第三章 机构设置管理
第九条 集团各级各类子、分公司设置均须上报股份公司审批,并按照批复严格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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