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机关服务年活动经验做法
开展“服务年”活动以来,区检察院牢固树立“保增长、促民生,保稳定”的大局观念,把维护和服务全区大项目建设作为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活动之初,该院党组就高度重视,把服务年当作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具体载体,检察长贺锡峰同志亲自挂帅,多次召开党组会、中层干部会和全院干警大会,反复动员部署,并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督导组,班子成员分头带5个调研组深入到全区包括大项目办、建设局等20多个单位进行走访调研,采取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会等形式广泛征求各部门对检察机关的意见和建议。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10项服务措施:
一、深化认识,统一思想。
组织干部认真学习市情、区情和上级有关工作部署及要求,要求全院干警结合本区实际,立足检察职能,坚持服务大局、执法为民,为促进区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和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二、加强法律宣传,营造法治环境。
深入项目建设现场,通过张贴宣传标语、悬挂警示挂图、播放法律宣传录音、设立法律咨询服务站等形式,帮助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增强项目投资建设管理者和员工遵纪守法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积极为项目建设单位依法经营、有效管理提供法律政策咨询服务。
三、开展“工程优质、干部优秀”活动,做好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针对项目招投标、材料采购、资金拔付、工程验收等环节,强化预防措施,同步跟踪监督,切实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现象发生。
四、依法查办职务犯罪,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对查办项目建设过程中贪污受贿、挪用公款以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职务犯罪案件作出专门部署,提出对此类案件实行“四优先”,即:优先立案、优先捕诉、优先挽损、优先帮助整章建制。
五、切加强诉讼监督,维护合法权益。
加大刑事诉讼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审判监督和刑罚执行监督力度,着力解决有案不立、有罪不究、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司法腐败问题,为项目建设创造公正高效的司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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