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上半年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院党总支在县机关工委的领导和院党组的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党的先进性建设为主线,着力加强党员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不断夯实党建工作基础,为全面完成各项检察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思想和组织保证。
党建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情况
一、完善机制,充分发挥党组织在检察工作中的政治保障作用。
按照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强党的建设要求,结合检察队伍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更新党建工作思路,优化保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一是加强机关党的组织建设。先后建立和完善党组党建目标责任制、党组议事规则、党组工作责任制、党支部责任制等,以健全的机制强化履职意识和责任意识,规范组织工作程序;针对人员岗位不断变动的实际,及时增设党支部或进行人员调整,确保党组织的健全和稳定。目前,我院退休党员逐步增多,退休党员已达25人。为便于组织退休干部党员的学习、管理和开展组织活动,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相关规定,经院党总支部研究同意,拟成立洪泽县人民检察院退休老干部党支部,现已报送机关工委审批。
二是加强党员队伍的教育管理。结合党的先进性教育建立了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长效机制,在党支部中积极开展比学习创一流素质、比协调创一流团队、比进取创一流风貌、比作风创一流服务、比奉献创一流业绩的“五比五创活动”;院党总支以组织召开家属助廉座谈会、进行警示教育、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等方式,不断拓展对党员干警教育管理方法与监督的空间;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党支部做到周有学习、月有分析、季有讲评、半年有小结、年终有报告,以规范的组织生活管理党员队伍。
三是严格党员发展程序和质量。在新党员的发展上,始终坚持做到个人申请与组织培养相结合,积极分子参加党支部学习活动,并参加组织培训,培养不满一年的不列入发展计划。发展对象经过公示、组织谈话后,提请机关党委审批,从而严格了党员发展程序,确保了党员发展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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