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基层检察院调研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随着基层检察事业的深入开展,调研工作不断向前发展,逐步走进业务、走进领导决策,在推动各项检察事业开展中起到了独特、不可代替的作用。现在,越来越多的基层检察院领导认识到调研工作的重要性,重视调研工作的氛围已初步形成。但是,在一些单位和个别检察干警的心目中仍不可避免的存在着“调研可有可无、抓调研影响业务、调研是软任务、办案才是硬指标”的片面思想。因此,分析当前基层检察院调研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一些相应的对策,对于今后加强基层检察院调研工作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2、开展调研工作的积极性不够。虽然上级检察院每年都会为基层检察院指定部分调研课题,但是每个基层检察院均有自身的特点和各自的工作情况。不可否认,上级定题是开展调研的一个方向,但基层检察院若能主动结合本院工作的疑点、难点、热点来确定综合调研课题,才能创作出对其更具实际指导意义的调研文章。因此,只有充分调动全体干警的调研积极性,形成全员参与调研的格局,才能把调研事业更好的开展下去。
3、非专职调研人员与专职调研人员没有很好的相结合。非专职调研人员忙于业务工作,不注意通过办案来收集、总结实践中存在的法律问题,导致其在工作中获得的第一手调研素材没有及时、充分转化为调研成果,而专门的调研人员又远离一线工作,无法通过接触办案实际发现具有实际指导意义的调研专题,这种情况使办案与调研严重脱节,造成调研资源的浪费。若专职调研人员能与非专职调研人员更好的结合起来,将会把基层检察院的调研工作向前推进一大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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