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检察院后勤保障工作的经验作法
多年来,县检察院后勤保障工作围绕检察工作主题和总体要求,注重特色,科学管理,经费保障突出主动性、财务管理突出规范性、促进工作突出成效性,为该院各项检察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物质保障。
一、经费保障突出主动性。“兵马未动,粮草先行”。经费保障如同粮草,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保证。近几年该院克服困难,充分发挥主动性,努力开创经费保障工作新局面。
一是积极主动协调,争取多方支持。根据我国检察机关现行的分级管理的财政体制,检察机关的经费由本级财政支付,检察机关经费不仅受到当地财政状况的制约,而且受到党政领导机关对检察机关工作重视程度的影响。因此,该院检察长和分管副检察长及技术装备室主任敢于放下架子,不怕丢面子,积极找路子,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向有关领导及财政部门汇报该院经费保障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对查办大要案件所需的办案经费,坚持多请示,及时向有关部门申请专项办案经费;让有关部门及时了解检察机关有关政策和本院发展规划,努力争取各级财政和转移支付资金。如该院为争取“两房”建设补助资金、中央政法补助、中央转移支付和办案补助。院领导和装备负责人20余次到省院和省财政厅汇报,最终落实办案办公补助,保持业务工作正常运行。
二是认真客观地编制好经费预算。编制预算是经费保障的中心工作,是争取经费的基础和前提,该院党组高度重视,做到检察长亲自抓,分管检察长具体抓,坚持把握好财政改革动向,认真研究部门预算、政府采购等财政改革措施,根据不同的现实情况,认真客观地编制每年度的经费预算情况,不断提高预算编制水平,切实做好每年的预算编制工作,积极争取检察经费预算纳入每年年初的地方财政预算。
二、财务管理突出规范性。在积极主动争取经费保障的同时,该院党组注重科学合理地使用经费,坚持让有限的资金更好地服务于检察工作。为了切实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该院院党组经多次调查研究和征求各部门意见,初出台了新的经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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