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研论文:检察院重点工作中应加强的五种意识
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是检察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和基础,也是检验检察机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标尺,在新的机遇和挑战面前,做好三项重点工作应强化五种意识。
一、强化责任意识
检察机关是宪法定位的法律监督机关,代表国家行使公权,肩负着人民赋予的职责,权力意味着责任,责任代表忠诚,法律监督的地位和职责决定了检察机关必须将保障经济社会稳定和谐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而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则是履行检察职责、完成保障任务的重要载体,也是成就检察事业的关键所在,我们一定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必须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的理念,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朝气和奋发有为的锐气,顺时应势,策应沿海开发战略,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积极开展社会管理创新,大力加强公正司法,为经济社会的持续跨越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实现检察机关的有责、有为、有位。
二、强化主体意识
检察机关是司法机关,但不能因其司法的滞后性而放弃灵敏性,不能因司法的被动性而放弃能动性,不能因司法的间接性放弃服务性,我们承担着打击犯罪、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职责,要进一步强化自身的主体意识。通过执法办案来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把化解社会矛盾的工作体现在执法办案的全过程。既要通过审查批捕、起诉等职能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又要注意运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使由犯罪引起的各种矛盾,得以化解和处理。既要进一步深入查办职务犯罪,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又要注重加大职务犯罪预防力度,化解深层次的社会矛盾。既要加强对执法司法部门的有效监督,又要加强内部监督,并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强化创新意识
(阅读全部图文内容,您需要先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