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局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体系实施纲要》(以下简称《实施纲要》),进一步加强全县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完善“大宣教”工作格局,形成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整体合力,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化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按照《实施纲要》的要求,充分发挥教育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基础作用,紧紧围绕推进“两个率先”、构建和谐社会的工作大局,积极创建“三型税务”,全面提升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形成党组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不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射阳地税事业新的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二、组织领导
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在党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党组书记或纪检组长为召集、负责任。成员单位为纪检组、监察室、办公室、人教科、党总支等部门。
联席会议设立办公室,作为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机构,办公室设在监察室。
三、主要职责
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其主要职责为:
(一)研究、确定全县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宣传教育 工作计划;
(二)分解落实各成员单位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任务;
(三)交流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的情况;
(四)分析研究、协调解决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措施。
四、责任分工
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在党组的统一领导下,纳入全系统宣传教育总体部署,统一规划,统一实施,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抓好组织和落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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