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员工作制度调研报告
xxxx监狱系统设置派驻纪检监察员工作是在新形势下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作出的重要举措,是弥补纪检监察力量的严重不足和较好地解决监狱监督力量薄弱矛盾。对于完善党内监督体制,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员的监督检查职能作用,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决定、规定、制度等得到正确执行具有重要意义。但是当前xxxx监狱系统纪检监察员工作制度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笔者结合自身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切身体会,对监狱纪检监察员的工作现状、存在问题和不足进行分析,并就如何加强派驻纪检监察员工作进行一些粗浅的思考。
一、xxxx监狱系统派驻纪检监察员现状
2005年9月,xxxx区监狱局出台了《xxxx监狱系统派驻监区纪检监察员工作细则》,要求各监狱单位在所属押犯500人以上的监区设置纪检监察员;监区纪检监察员为监狱纪委派驻监区的专职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由监狱纪委直接领导,同时接受监区党支部的领导;监区纪检监察员兼任监区党支部副书记或者党支部委员,为监区领导班子成员。根据监狱局纪检监察室调查统计,到2013年底为止,我区监狱系统有15个监狱单位实行派驻监区纪检监察员工作制度,派驻纪检监察员共81人。派驻范围有:向押犯500人以上监区派驻;向押犯不足500人的监区派驻;向基建部门、后勤保障部门、分公司等派驻。派驻形式有:一对一派驻、一对二派驻、一对三派驻。
就目前而言,认真执行派驻纪检监察员工作制度的监狱单位警察职工违法违纪率明显下降或没有发生,没有设置派驻纪检监察员的往往是警察职工违法违纪多发易发的监狱单位。可想而知,派驻纪检监察员在派驻单位监督检查能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违规违纪行为,把各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等工作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因此,派驻纪检监察员工作是新形势下加强监狱警察队伍建设,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
二、当前xxxx监狱系统派驻纪检监察员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派驻纪检监察员工作体制滞后,制度机制没有及时修订完善,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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