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职能执法调研报告
深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是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确定的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政法机关的“三项重点工作”(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之一,是政法机关高效廉洁运行、维护公平正义、服务人民群众的根本保证。司法行政机关如何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推进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服务机构公正廉洁执法执业,是一项新课题。本文着重从教育、监督、纠风等方面重点探索司法行政系统法律服务队伍公正廉洁执业问题。
一、正确认识纪检监察职能与司法行政部门公正廉洁执法执业的关系
(一)明确纪检监察职能
按照各级纪委、监察机关派驻部门纪检监察机构的工作职能责要求,主要职能:一是监督检查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党委决策和政府决定、命令的情况;二是监督检查驻在部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三是调查驻在部门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四是协助驻在部门党委和行政领导班子抓好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五是受理对驻在部门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及其不服纪律处分的申诉等。
(二)司法行政机关对公正廉洁执法执业的要求
周永康同志指出:“公正廉洁执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也是政法机关履行好首要政治任务的基础。”推进公正廉洁执法,关键是要解决影响执法的公信力。要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社会法治理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纪律作风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要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和各项禁令,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司法行政机关作为政法部门一员,在队伍建设方面也担负着公正廉洁执法执业的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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