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残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要求,把机关建设成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机关,进一步加强**区残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提高学习实效,特制定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
一、党组中心组学习的组成及职责
1.组长:由党组书记担任
职责是:审定学习计划,确定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中研讨活动,指导和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带头调研,带头发言,带头作辅导,发挥率先垂范作用。对中心组成员的自学情况进行定期的监督、检查和考评。
组长外出期间,由指定的副职领导负责组织中心组学习。
2.中心组成员
中心组由党组成员、理事会成员、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机关党委书记、副书记组成。
职责是:按时参加集中学习研讨,认真准备发言提纲,按学习计划完成规定的必读书目,并做好读书笔记。
3.学习秘书、宣传秘书人员选派由机关党委负责。
(1)学习秘书:协助组长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对党组中心组阶段性学习作出具体安排,负责订购学习资料、联系授课讲师,做好学习考勤、记录和资料的整理与归档。
(2)宣传秘书:编发简报、宣传报道 信息入网等各项工作,年终将党组中心组的学习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区党委组织部。
4、学习计划、内容:
党组中心组学习由机关党委制定、由党组书记审定。机关党委组织学习,确定学习内容。
二、党组中心组学习的目的
1、提高思想理论水平,深入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理论体系。
2、提高政治水平。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观念,坚决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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