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学习教育新质生产力主题教育教育整顿生活会对照检查工作总结党课述职
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
(1)理论中心组由主席、副主席、副局级员参加。中心组学习由主席或主席委托的副主席召集。
(2)理论中心组学习的具体内容由中心组学习秘书拟定,经主管主席审核后由主席或主席委托召集学习的副主席确定,主要包括: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中央、省、市的重要文件和领导讲话;市里统一要求学习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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