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纂民法典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立法任务,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法治建设部署,是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权利的重大立法工程。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后,我自觉把深入学习贯彻民法典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尤其是通过这次市委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我对民法典的认识和体会进一步得到升华。
第一,民法典是我国法治建设的里程碑。新中国成立以来,民法典的编纂一直受到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从20世纪50年代至今先后启动过五次民法典编纂工作。经过多年努力,逐步形成了比较完备的民事法律规范体系,民事司法实践积累了丰富经验,民事法律服务取得显著进步,民法理论研究也达到较高水平,全社会民事法治观念普遍增强,为编纂民法典奠定了坚实基础。根据党中央的工作部署,编纂民法典采取“两步走”的工作思路进行。第一步,制定民法总则,作为民法典的总则编。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以1986年制定的民法通则为基础,进行系统梳理总结提炼后,形成民法总则草案,于20XX年3月通过审议。民法总则通过后,经过法制工作委员会和相关单位的艰苦努力,形成了包括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等6个分编在内的民法典各分编草案,分别通过了审议,并与民法总则合并,顺利完成了第二步。今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告中国“民法典时代”正式到来,是新中国70多年来民事立法和法制建设的伟大成就,在我国法治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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