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
陈希
发布时间:2019-12-02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鲜明指出了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第一个就是“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的科学理论,保持政治稳定,确保国家始终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前进的显著优势”;强调“健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政治要求。
一、健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事关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方向和根本保证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党的领导制度是我国的根本领导制度”;《决定》强调,要“健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在党的领导下探索形成和不断完善的,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制度体系居于统领地位;在国家治理能力中,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发挥着决定性作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健全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抓住了关键。
(一)健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是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和国家学说揭示的科学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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