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乡镇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要点
xx年全镇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三次全会和市、县纪委四次全会工作部署,着力转变职能、聚焦主业,加强群众信访举报受理和办理工作,为推进我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有力保障。
一、转变职能,聚焦主业,依法科学开展信访举报工作
(一)明确信访举报工作职能定位。
坚决转变职能、聚焦主业,厘清职责边界,突出工作重点,切实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正确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确保在纪检监察机关职责范围内开展信访举报工作。深刻认识信访举报工作不仅是一项群众工作,更是一项执纪监督工作,准确把握信访举报工作的出发点和着眼点,在于充分发挥群众举报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积极作用。依法界定和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集中精力受理和处理好对党员、党组织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二)充分发挥信访举报工作职能。
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完善举报保障机制和激励机制,依法维护群众的检举权、控告权,提高和保护群众举报的积极性。深入挖掘、充分运用信访举报资源,扎实做好信访举报信息、信访举报交办督办、信访举报直接核实以及信访监督工作,将群众监督有效转化为组织监督,推动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工作。加强引导和规范,促使群众正确行使权利、切实履行义务,以理性合法的方式、选择正规渠道反映情况、表达意见,营造良好的信访举报秩序。
(三)转办信访举报办理方式。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信访举报。对反映违纪行为与提出利益诉求相互交织的信访举报,要在重点处理好违纪行为的同时,采取协调、督促和责任追究等方式,推动有关部门妥善解决诉求问题。对已经或者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问题,以及应当由其他部门处理的问题,不予受理,引导群众向有处理权的部门反映。
二、畅通渠道,广泛宣传,努力创造良好的举报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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