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组织助推民族工作发展调研报告
按照省民委纪检组印发的《关于在全省民委系统中开展纪检监察组织助推民族工作发展专题调研的通知》要求,我市民宗委高度重视,及时进行安排部署,将调研通知精神转发至各区县民宗局,并明确委纪检组牵头抓好此项工作。市、县民宗部门积极开展了相关调研活动:
一、纪检监察组织人员配置情况及管理模式
1、在纪检监察组织人员配置上,近五年来,我市民宗系统纪检监察组织人员配置不断完善,目前,全市民宗系统共有派驻部门的专职纪检干部11人,既有实行双派驻的,也有实行单派驻的。具体情况是:市民宗委有专职纪检员1人,一直未设监察室;玉屏民宗局配有专职纪检员1名,且年龄偏大;碧江、松桃、江口三县民宗局分别配有纪检组长1名,尚缺监察室人员;石阡、思南、德江三县民宗局实行双派驻,分别配有1名纪检组长和1名监察室工作人员,机构人员设置配备情况较好。另外,印江、沿河两县统管以前都配有纪检组长1名,但统管后,由于所在县实行的是“紧密式”改革方式,两县民宗局派驻纪检组长收归纪委统管,不再具体派驻民宗局,分属于相关纪工委集中上班。万山民宗局一直未配置有纪检监察机构和人员。
2、在管理模式上,有“松散式”和“紧密式”两种管理形式。市民宗委和玉屏、碧江、江口、松桃、石阡、思南、德江7个区、县属“松散式”管理模式,仍实行重点派驻,其专职纪检员或纪检组长仍任单位党组成员,工资、福利待遇、后勤保障、党组织关系等均仍在驻在部门,但人员编制收归纪委统一管理,不再分管驻在部门业务工作(个别也仍在分管),专司监督检查职责,工作上只对纪委监察局负责,定期向所属纪委常委会报告工作,派驻纪检监察干部年度考核由纪委统一负责,不在驻在部门考核。万山、沿河、德江三个区县民宗局实行“紧密式”管理,单位不再设派驻机构和纪检监察人员,纪检组长不再任单位党组成员,所有人事关系均归纪委统一管理,民宗局分属所在纪工委负责,另外明确班子成员和相关科室抓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报告制,随时或定期向所属纪工委报告工作,“三重一大”等相关重要事项决策会议要报请纪工委相关人员参加。
二、纪检监察组织主要工作内容及载体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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