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纪委监委关于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的意见
篇一
自今年*月沈阳市委第八巡视组向于洪区委反馈巡察意见以来,区纪委监委主动担起巡察整改的日常监督责任,坚持“严”字当头、“紧”字为要、“实”字着力,切实加强对被巡察单位巡察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整改措施到位、问题解决到位。
为将市委巡察组反馈问题落到实处,于洪区纪委监委专门制定工作方案,对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目标、任务、措施和进度等进行了谋划安排。督促被巡察党组织细化实化反馈问题及建议整改方案,动态完善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责任到人,倒排工期,真整实改。为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区纪委监委建立巡察移交问题办理情况台账,将市委巡察反馈问题线索分解到委机关各部室,作为日常监督的重点,由各部室到所负责联系的单位进行跟踪检查,采取查阅资料、随机抽查、听取汇报、谈话了解等方式调查核实反馈问题,调度整改落实进展情况,查找整改薄弱环节,确保问题整改“不悬空”“全见底”。
在推进整改的过程中,区纪委监委注重把个性问题和共性问题区分开来,坚持个性问题逐一解决,共性问题统一整改。对涉及党员干部私车公养、违规报销、违规借款等个性问题,坚持一个线索一个线索地查,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核,查深查透、一查到底。对共性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深入的,约谈相关党组织负责人,责令限期纠正。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或拒不整改的,严肃问责,确保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落实落地。
篇二
本溪市平山区纪委监委切实履行监督第一职责,将巡察整改监督工作经验,提炼总结固化为常态化机制,并把常态化机制转化为监督效能,扎实做好巡察整改日常监督的“后半篇文章”。
坚持主动靠前监督。全区纪检监察机关把巡察整改纳入日常监督工作范围,根据每轮巡察移交的问题清单,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整改工作开展日常监督,严肃政治纪律规矩,督导主体责任落实,积极构建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与巡察监督相互协调的常态化机制,形成有序衔接、互为补充的监督链条,有力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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