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路纪检监察巡查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去年以来,我市农村公路纪检监察巡查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农巡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省农村公路建设纪检监察巡查工作要点》,紧密结合实际,全面履行纪检监察巡查工作职能,创新监管模式,拓展巡查领域,突出巡查重点,完善巡查方式,力求巡查实效,为全市农村公路建管养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保障。主要做法:
一、明确任务,创新方法,积极推进农村公路建管养全面巡查工作
今年初,市农巡办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各县(市、区)和部分镇、村,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镇、村干部群众,就农路管养质量监控、农路管养资金筹措与使用、农路管养目标责任的落实与考核、农路建管养运巡查工作特点和规律等五个方面进行了深入调研,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理清我市农村公路交通巡查工作思路,更好地发挥巡查工作作用。
一是认真部署,落实年度巡查工作任务。组织召开了全市农巡工作推进会,认真传达贯彻全省农村公路纪检监察巡查工作会议精神,明确在全市开展农村公路交通纪检监察大巡查的工作要求和年度目标任务,同时对农巡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了表彰,进一步推动巡查工作任务和要求的落实。
二是整合监督资源,全面开展巡查工作。在近几年,组织特邀监察员对农村公路建设进行巡查的基础上,,将农村公路建管养工作纳入全市重点工程纪检监察巡查工作内容,进一步整合监督资源,抽调相关部门的纪检监察人员、特邀监察员、财务审计人员等参加巡查工作。各县(市、区)在充实县、镇(乡)、村三级纪检监察巡查组织的基础上,扩大范围聘请社会人士作为兼职或义务巡查员,使得巡查网络更加完善巡查任务进一步明确,保证了巡查的及时性。
三是拓展巡查方式,深化巡查效果。在开展巡查工作中,强调并做到把巡查工作与职能部门监督相结合,与开展执法监察相结合,与群众自发监督相结合,与农路指导相结合,积极协调和发挥农路建管部门、招标监管部门、质量监督部门、资金监管部门的作用,加强联系,加强配合,协同动作,加大对农路项目招投标、质量监管和资金管理使用的专项检查力度,增强工作效果,取得积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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