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组织生活会
及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
根据中央和省、市、区委常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体部署,按照区委常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开好基层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白群组发〔2014〕22号)和《公园路街道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方案》要求,为确保高质量地开好XX专题组织生活会,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会议安排
(一)召开党总支会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1.时间:拟定于8月20日上午8:30—12:00
2.地点:社区二楼会议室
3.主持:党总支书记XX
4.参加人员:社区党总支班子成员和机关党员;邀请区委组织部、区发改局帮扶领导参会指导,街道党委书记李存才同志及街道第一指导组成员全程指导会议。
5.会议议程:⑴社区党总支书记代表社区党总支班子作对照检查,并做个人对照检查,然后依次开展批评;⑵其他班子成员进行自我批评,然后依次开展批评;⑶街道第一指导组进行点评;⑷街道党委李书记讲话;⑸区发改局局长讲话:(6)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讲话。
(二)召开下岗无业党员党支部、离退休党员党支部会议,民主评议党员
1.时间:拟定于8月20日下午3:00—6:00
2.地点:分两个会议室同步进行(社区二楼会议室、社区图书阅览室)
3、主持:社区下岗无业党员党支部由支部书记XX同志主持,社区离退休党员党支部由支部书记XX主持。
4.参加人员:全体党员;街道第一指导组成员分头参加指导会议,具体为街道机关党支部书记XX同志指导社区下岗无业党支部会议,街道党政办综合办公室主任高来军同志指导离退休党支部会议。
5.会议议程:⑴支部书记作对照检查发言,听取党员批评意见;⑵其他党员按照条目式对照检查的方式,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⑶开展民主测评党员工作,发放民主测评表,对全体党员进行民主评议(对老弱病残不能参会党员,会后安排专人上门开展民主评议工作)。
(三)召开党员代表大会,通报社区党总支组织生活会情况,对班子及班子成员进行评议
1.时间:拟定于8月21日上午9:00—11:00
2.地点:社区二楼会议室
3.主持:总支书记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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