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
根据《xx省xx市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为进一步巩固全县农村环境卫生管理成果,全面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水平,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 、基本原则
坚持合理使用县、镇、村资金,推行农村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垃圾清运、中转运营的社会化管理改革,以强化督导考核、奖优惩劣为手段,确保全县农村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实现质的提升。
二、目标要求
县内街道、市场、公路沿线、村庄连接线整洁有序,可视范围内无乱堆乱放,无垃圾杂物;村庄“四清”(清垃圾、清杂物、清残垣断壁、清庭院)到位,无死角死面;村庄周边可视范围内,道路两侧、沟渠、林带无积存垃圾;各村环卫基础设施健全完备,群众满意度达到95%以上,真正实现垃圾、杂物不落地。
三、运行模式
本着“激活市场、科学管理、标准提升、常态保持、减少投入”的原则,多措并举,以县为责任主体,推行农村环境卫生社会化管理改革。在清扫保洁方面积极推行公司物业化管理。根据县政府统一安排,今年全县50%的村实行环卫保洁物业化管理,20XX年实现全覆盖。对2016年未纳入物业化管理的村,对环卫队伍要求实行8小时工作制,全天在岗,村庄内垃圾随产随清。
四、奖补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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