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落实推进营商环境实施意见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社会办医积极性,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加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服务程序,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经研究,现就推进营商环境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确保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关系,在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领域坚持政府主导并适当引入竞争机制,在非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领域市场要有活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规范管理和服务监管,加快推进医疗服务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满足群众多样化、差异化、个性化健康需求。
二、总体目标
优化营商环境,到20xx年,社会力量办医能力明显增强, 医疗技术、服务品质、品牌美誉度显著提高,专业人才、健康保险、医药技术等支撑进一步夯实,行业发展环境全面优化。打造一批有较强服务竞争力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形成若干具有影响力的特色健康服务产业集聚区,服务供给基本满足省内需求,逐步形成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新格局。
三、主要任务
(一)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简化优化政务服务
1、精简优化审批服务事项。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20xx年起取消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的复核事项,对中医诊所取消审批改备案,对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为内部职工服务的医疗机构实行备案管理,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设置审批与执业登记“两证合一”,不再核发《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仅在执业登记时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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