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督查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xx区委、xx区人民政府关于大力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意见》(x发[20xx]x号),深入贯彻落实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大会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督查对象
(一)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xx工业园区党工委、管委会,xx风景区党工委、管委会,各功能区党工委、管理处,区委各部委办,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及有关责任部门;
(二)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工作组;
(三)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和职能部门工作人员。
二、督查考核重点内容
1、全区营商环境建设大会和配套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及工作方案的制定实施;
2、“五查五整治”、“六大环境”和“六大专项行动”落实推进情况;
3、x家重点涉企区级机关单位一把手服务承诺落实情况;
4、受理交办督办企业和群众反映的营商环境建设突出问题,定期通报督查问责情况;
5、交办问题清单的整改落实情况。
三、督查方法
明查与暗访相结合,主要采取督促指导、现场督查、调阅资料、随机抽查、受理群众举报和移交问题线索、追责问责以及通报曝光等方式;定期和点穴式督查相结合,定期通报督查结果;整体督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以不落实的事倒查不落实的人,严肃追责问责。
四、督查分组
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督查问责组,组长由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xx为担任,副组长由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直机关工委书记xx、区委区政府督查室主任xx、区纪委常委、区监委委员xx担任。督查问责组下设四个工作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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