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财政局服务承诺制度
为了认真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断提高财政干部职工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努力塑造“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财政形象,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为我区经济发展服务。区财政局向全区承诺:
1、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对前来办事的有关人员,做到态度和蔼,服务热情,想群众之所想,办群众之所需,真情为民。
2、依法理财,清正廉洁。正确行使权力,严格按照财政法规办事,不利用征收税(费)、办证、拨款、报账之机“吃、拿、卡、要”,做到廉洁从政。
3、文明办公,依法行政。公开办事制度、规则、程序、标准,提高办事效率,一次说清法定条款和程序,执法行为公正、合法。
4、遵纪守法,讲究公德。对前来办事的有关人员,不刁难,不乱收税(费),不乱罚款,不乱扣押物品,语言不粗鲁,态度不粗暴。对违诺者,由责任人向当事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按失职追究制处理。
5、积极做好上访接待工作。对来信,来访,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对所反映的财政人员违法、违纪情况,及时给予调查,在调查中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将调查结果向领导汇报,待研究后予以答复和处理,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6、提倡十字文明用语“您好、请、对不起、谢谢、再见”。各科(室)在接待来人及接听电话时必须严格使用文明用语。
以上承诺请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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