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监狱警察职业倦怠的实践与思考
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依法承担着对罪犯进行教育改造的任务。在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方略和落实广东省委提出的“四个走在全国前列”的总目标过程中分担着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建设平安广东的重要任务。
监狱警察是推进监狱建设及各项工作创新发展的关键主体,然而伴随着改革进入深水区,各种尖锐社会矛盾呈现出多元化及频发性,监狱因其职能特性,更成为各种社会矛盾的聚集地。面对社会多元化价值体系的选择与挑战,加之内外矛盾交织产生的困惑,警察队伍中出现了一些制约着监狱工作创新发展的职业倦怠消极因素。警察队伍中出现了“不想管、不敢管、不会管”的现象。如何调动警察的积极性、创造性、凝心聚力,推动监狱的科学发展,成为现实迫切需要。
一、出现职业倦怠的原因分析
(一)监管安全压力绑紧警察的神经。
威胁监狱安全的各种客观因素时刻存在,当前主要表现在押犯构成复杂、时刻危及监狱及警察人身安全。特殊的押犯结构,加大了狱内不稳定因素,重刑犯凶残、短刑犯混刑期难管理。罪犯狱内违纪时有发生、行凶袭警、劫持人质、自杀、脱逃等隐患时刻存在,保安全让警察疲惫不堪。
伴随着国家刑事制度的调整,更加严格了罪犯的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条件,加之原判限制减刑罪犯的增加,监狱无条件收押的老、弱、病、残、精神病患者等特殊人群罪犯,监狱的高危人群、不稳定因素不断叠加,加大了监狱工作的难度,监狱警察承受着巨大心理压力。
(二)监狱建设硬件不足,增加了狱内管理教育的难度。
目前,除面对关押罪犯结构的复杂性,还有一个更突出问题是超编收押、监舍爆满,由此诱发出犯群矛盾,并给管理带来诸多问题;其次,因历史原因,监狱内部建设存在设计缺陷、缺少功能块布局,不适应当前押犯构成特殊的新需要,制约了分类分押分管分教的实施。第三、科技投入滞后,技防力量薄弱,很大程度仍然依靠人防力量,不适应当前押犯构成的新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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