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政府投资 公益性项目管理的建议
xx区政协xx、xx反映:政府投资公益性项目是财政资金使用的重要方面。目前,从县区级层面看,在政府投资的公益性项目管理过程中,还存在一些急需规范完善的问题:
一是项目立项管理等前期工作不完善。按照相关规定,投资金额达到50万元以上的公益性建设项目,应先报经发改部门立项,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而已经实施的一些公益性建设项目,存在未经审批立项自行实施、项目建设前期审批手续不完善、工程决算价格严重超概算等不规范问题。
二是项目建设资金安排缺乏计划性。对需要财政安排资金的公益性项目没有编制年度实施计划,缺乏统筹管理和科学的资金规模测算。一些项目未经发改部门立项批复就安排资金预算,在预算执行环节,由于预算编制不准确、前期手续不完善无法动工等原因,严重影响了预算执行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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