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调研报告
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落实好“两个责任”,关键是一把手带头,切实把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记在心上、拿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厘清责任边界,明确责任内容,强化责任考核,严格责任追究。
一、**县财政局“两个责任”落实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
财政局党组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坚持由局党组统一领导、各股室及直属二级机构各负其责、依靠全体干部职工支持和参与的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一是坚持力度统一。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各自职责。在日常工作中坚持对党风廉政建设和财政业务工作做到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坚持做到年均10次以上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在每次干部职工大会上都会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形成上下齐抓、共同扛起主体责任氛围。
二是做到局主要领导带头。局党组与县纪委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局主要负责人年初与股室长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股室长与各自股室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坚持做到大会小会上对主体责任反复讲、重锤敲,实现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模式。日常工作中局主要负责人对党风廉政建设基本做到了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既挂了帅、又出了征”。
三是建立健全党组议事制度,认真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坚持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和集体决议,对涉及我局发展、人事调整和大额财务支出等事项,班子成员及时交换意见,集体讨论决定,通过民主集中制在班子中营造了既有统一意见又有个人观点的工作局面,形成一心一意搞建设,聚精会神谋发展的浓厚风气,班子成员事事处处以身作则,做好表率,班子成员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坚持把抓具体工作与抓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对所分管领域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了真抓真管、严抓严管。
(二)加强学习教育,促进廉洁从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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